巢湖市市场监管局“四严”抓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
近年来,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,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层出不穷。然而这一行业领域也是鱼龙混杂、良莠不齐,为了督促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经营行为,按照合肥市工商局和巢湖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,自5月下旬开始,巢湖
|
近年来,随着民办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,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层出不穷。然而这一行业领域也是鱼龙混杂、良莠不齐,为了督促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经营行为,按照合肥市工商局和巢湖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,自5月下旬开始,巢湖市市场监管局拉开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序幕。
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。对以营利为目的而设立的培训机构,严格按照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、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规要求,严格审查登记要件,对登记要件不符合规定的,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。
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。加大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,对检查中发现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,及时告知其要到教育等主管部门取得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同时,严格按照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将名单登记并即时抄告给教育等主管部门。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,配合教育等主管部门进行查处。
严厉查处违法广告、虚假宣传行为。加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广告宣传行为的检查力度,引导规范宣传行为,重点对保证升学率、通过率或者教育、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;使用“最专业”“最权威”等绝对化用语进行广告宣传;虚构课程、教材等获得“国家认证”、“国家专利”等广告宣传内容进行查处。
严查合同“霸王条款”。及时纠正逃避法定义务、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,对校外培训机构在合同中使用“拥有最终解释权”等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加大查处力度。
截止目前,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6人次,检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157家,检查宣传发布的广告109条,责令整改8条,责令停止发布3条,对1户个体户发布的广告涉嫌虚假宣传进行立案查处。(巢湖市市场局 许宁) |
|